吉利李書福兩會提案:建議將新能源皮卡納入“雙積分”范疇

2023年全國兩會召開前夕,李書福委員公布了《關于完善碳排放管理機制 促進企業自覺踐行“雙碳”責任的提案》、《關于加快制定、實施商用車碳積分管理辦法的提案》及《關于推動輕型多用途貨車轉型升級的提案》。

吉利李書福:建議全面推廣應用甲醇汽車 加大電動汽車換電體系建設

吉利控股集團消息顯示,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、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今年第21次走進兩會。2023年全國兩會召開前夕,李書福委員公布了《關于完善碳排放管理機制 促進企業自覺踐行“雙碳”責任的提案》、《關于加快制定、實施商用車碳積分管理辦法的提案》及《關于推動輕型多用途貨車轉型升級的提案》。

其中,李書福在《關于完善碳排放管理機制 促進企業自覺踐行“雙碳”責任的提案》中指出,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方式向綠色低碳轉型,碳排放管理的重要性日益顯現,但目前我國企業的碳管理仍處于萌芽期,大部分企業并未意識到碳管理的重要性。從政策層面來看,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(下簡稱“碳市場”)的建設對推動企業的碳管理有一定促進作用,但覆蓋面較窄,對未參與碳市場的企業缺乏有效引導,對企業碳排放管理缺乏統一的標準和指南。

同時,和歐盟碳市場相比,我國碳市場流動性不足,價格遠低于歐盟,很難發揮市場對碳減排的促進作用,也難以引起企業對碳減排的足夠重視和長遠規劃。同時,目前碳市場機制主要針對高排放企業,對低排放企業尚缺乏相應的減排促進機制,企業缺乏減排動力和積極性。

為加快我國碳減排進程,提升企業的碳管理意識及能力,讓減碳成為企業自覺遵守的行為準則,助力碳達峰、碳中和目標早日達成,李書福提出以下建議:

1、完善碳市場管理運行機制,激活碳市場交易,充分發揮市場對碳減排的促進作用。優化碳市場配額發放及履約機制,創新以配額為基礎的碳金融產品,突出配額的資產屬性,提高企業減排積極性;多元化碳交易產品種類,盡快重啟自愿減排(CCER)項目申報,擴大CCER項目類型,適時引入碳期貨、碳遠期等交易產品;擴大碳市場的參與者,激活碳市場流動性,提高碳市場交易量和交易價格。

2、擴大全國碳市場參與企業的覆蓋范圍。完善相關政策,有序地分批將重點碳排放行業全部納入全國碳市場,建議爭取在“十四五”期間納入數據基礎較好的鋼鐵、水泥、有色金屬行業,“十五五”期間納入所有重點排放行業,同時穩步推進非重點碳排放行業納入碳市場的工作。

3、全面普及碳標簽及碳普惠制度,推動全社會自覺踐行“雙碳”責任。建立全國統一的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及碳標簽認證制度,鼓勵商家及個人采購帶有碳標簽的產品;全面普及碳普惠制度,鼓勵基于碳減排生活方式的創新創業,同時引導低碳消費,形成全民降碳的良好社會氛圍。

李書福在《關于加快制定、實施商用車碳積分管理辦法的提案》中指出,目前商用車行業面臨新機遇,市場對于新能源商用車的需求不斷增加;與此同時現階段商用車技術路徑尚未完全明確,不同技術成熟度參差不齊,制約了商用車的低碳轉型進程。因此,在政策、市場同步推進的情況下,加速商用車的低碳轉型升級,商用車碳積分的管理辦法亟待出臺。

為了加快商用車的低碳轉型升級,李書福建議,借鑒乘用車積分機制,同時考慮多能源并駕齊驅的現狀,以全生命周期減碳為目的,加快制定、實施商用車碳積分管理辦法。

1、商用車碳積分設計可大膽創新,緊跟時代潮流。

在目前“雙碳”目標指引下,通過技術、政策等手段,多技術路線并舉,科學有序促進商用車低碳轉型。

政策的設定可借鑒但區別于乘用車的雙積分制度,考量商用車全生命周期的環節影響,從而確定政策力度。建立碳積分與全面“碳市場”的鏈接,實現碳積分與碳減排量的互通,打通乘商積分互換,為相關企業的低碳轉型制定更多激勵措施。

2、全面統籌、通盤考慮,避免“一刀切”。

商用車領域中,由于車型品類繁雜、質量跨度大,且不同類型商用車的應用場景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,“碳積分”制度設計之初需要全面統籌、通盤考慮,注意規則的通用性與不同場景、不同碳排放當量車型的針對性。

建議重點關注成熟度較高且應用場景固定、未來潛力較大的輕型商用車產品,針對這些產品制定相應的積分統計規則、管理流程、數據收集體系。對于中重型商用車產品,可以待條件成熟后再實現積分管理,早期可對該部分產品重點考慮鼓勵和政策引導。

3、商用車碳積分管理應穩中求進,分段實施。

商用車碳積分制度的實施應分區域、分步驟實施?!疤挤e分”的引入將極大地提升商用車的減碳,但同時也會對傳統企業造成不小的減碳挑戰與轉型壓力。建議“碳積分”的實施應做好政策的細化與銜接。在固定場景先行實施,例如城市公交、物流、港口等公共領域,因“地”制宜推動商用車碳積分發展。

李書福在《關于推動輕型多用途貨車轉型升級的提案》中分析,據中汽協與國家信息中心預測,2030年國內皮卡市場需求將達到100萬輛之上,且出口需求大,2030年皮卡總銷量預計可實現200萬輛。然而,皮卡作為我國汽車產業多元化發展的重要支撐,受多方面因素制約,市場發展仍然面臨一系列問題:市占率遠低于全球水平,新能源轉型仍處于初步階段;研發、制造、服務與乘用車標準趨同,但監管政策差異大。

綜上所述,皮卡已經滿足乘用化的生產標準、使用標準,但現行政策法規與需求不匹配,導致市場未被激活,消費潛力有待提升,亟待出臺相應解決辦法。對此,李書福提出建議:

1、及時修訂皮卡的監管政策,放寬消費者使用條件。

皮卡現有政策與技術發展及需求不匹配,需及時修訂,放寬使用條件,拉動內需。因此建議:

(1) 年檢政策對齊乘用車:即10年內年檢2次(第6年、第10年),10年后每年年檢1次;

(2) 取消15年或60萬公里強制報廢政策,報廢政策與乘用車對齊;

(3)新能源皮卡優先解禁路權:即城市中與乘用車同路權,不限行;不受限牌政策影響;高速道路最高車速解禁至120公里/小時。

(4)重大節假日與乘用車待遇趨同,免收高速通行費。

2、對皮卡類別重新進行劃分,劃入乘用車范疇。

《多用途貨車通用技術條件》的發布從管理、用車、政策三個層面清晰界定皮卡的邊界,整體看該標準已經將皮卡與乘用車看齊。建議盡快將皮卡重新進行類別劃分,劃入乘用車管理范疇。

3、將新能源皮卡納入“雙積分”范疇,并軌管理,積極鼓勵企業升級轉型。

“雙積分”戰略在乘用車領域實現了碳中和與產業技術升級的兩個目標,擴大“雙積分”的適用范圍有助于進一步鞏固戰略成果。將符合“雙積分”標準的新能源皮卡納入管理范疇,與乘用車并軌管理,鼓勵產品技術升級,加速升級轉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