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快微型電動車發展 更好滿足多元化需求

張天任援引山東省統計數據稱,2013年該省微型電動車產量超過12.1萬輛,2014年上半年售出8.2萬輛,同比增長56.1%,每年還有上萬輛出口到美國和部分歐盟國家。有專家估計,在未來5~10年全國村鎮將有1.5億輛微型電動車的剛性需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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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國地域、氣候、經濟等方面的差異,催生了多層次的汽車市場?!比珖舜蟠?、天能集團董事長張天任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提出建議,希望國家將微型電動車納入我國道路交通規劃之中,加快微型電動車發展,以適應多元化消費需求,加快培育消費新增長點。

 張天任認為,對于廣大的農村和小城鎮地區來說,微型電動車擁有購買及維護成本低廉、燃料獲取簡單、使用方便快捷和節能環保等優勢。

 他說,近年來,我國山東、江蘇、河北、浙江等省的一些三四線城市和城鄉交接處悄然興起了與美國“鄰里車”非常相似的微型電動車,其消費群體包括上班族、退休人員、商販、村民等,主要用于上下班、接送小孩、上街買菜、進城辦事等日常小范圍活動。

 此外,在大中城市,微型電動車作為一類短途交通工具,在傳統燃油車尚未涉足的細分市場也有一部分小眾需求。如老年人和殘障人代步、物流最后一公里,以及環保、郵政等市政和公務專用車輛。

 張天任援引山東省統計數據稱,2013年該省微型電動車產量超過12.1萬輛,2014年上半年售出8.2萬輛,同比增長56.1%,每年還有上萬輛出口到美國和部分歐盟國家。有專家估計,在未來5~10年全國村鎮將有1.5億輛微型電動車的剛性需求。

 “但是,當前我國微型電動車發展還存在許多困難。 ”張天任說,雖然部分地方針對微型電動車制定了相關政策法規,但由于沒有統一性、強制性和約束力,很難有效落實。當前亟須從國家層面厘清微型電動車的屬性,明確其在我國交通體系中的地位,包括產品標準、市場準入、路權管理、車輛注冊登記、牌照管理、駕駛證及保險等六個方面。

 張天任認為,由于缺乏國家強制性標準,導致產品良莠不齊。一些產品存在配置簡陋、制造工藝粗糙、安全性差等問題。目前微型電動車沒有列入法定交通工具,也就沒有納入工信部《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》管理。在地方政府默許下大量生產企業以“電動觀光車”、“老年代步車”、“電動助力車”等名義銷售,上路行駛造成了安全隱患,成為行業和交通管理的難題。

 張天任說,目前,美、歐、日等發達國家針對短途代步機動化需求,及時調整管理體系,制定了相應的法規制度,以滿足微型電動車上路的需求。上世紀90年代末,美國很多經改裝的高爾夫球車在一些老年人社區出現,這些本該在封閉社區行駛的微型電動車開始上路。到目前已有46個州允許微型電動車在限速35英里/小時的公路上行駛。歐盟按四輪摩托車給以路權和監管,并對微型電動車采取與新能源汽車相同的鼓勵政策。日本制定了超小型交通工具普及發展規劃,發布允許上路行駛的臨時認證制度,放寬了部分標準要求,旨在應對人口老齡化和推進低碳城市建設。

 張天任說,我國微型電動車是在政府計劃之外由需求導向、市場推動發展起來的。因此建議國家適當放開政策,實行“產品準入從嚴,企業準入從寬”的管理原則,鼓勵和支持多種電池路線、不同電池搭配的新能源電動汽車兼容發展,積極開發面向老百姓能夠消費得起的微型電動車。

 張天任在建議中提出,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和市場需求,明確產品定義,包括純電驅動、車輛外廓尺寸、整備質量、最高車速、加速性能和續駛里程等參數,保障安全的最低限度配置,特別是將碰撞安全要求引入標準體系之中。建議國家將微型電動車納入我國道路交通規劃之中,列入法定交通工具,給符合標準的微型電動車上牌,并對其進行規范和管理,可在國家統一規劃下,由各個城市決定微型電動車的準行、禁行或部分準行,根據各自實際情況權衡利弊,選擇部分基礎較好、積極性高的地區,開展微型電動車規范管理試點,及時總結和推廣成功的經驗和案例,為標準和法規的修訂提供最直接的依據。